「男子撬反光鏡敲詐」轉款100就告訴你在哪
封面新聞訊(記者吳柳鋒)撬走他人轎車的後視鏡,然後留下紙條敲詐車主,轉賬100就告訴你!。27日,記者從成都郫都區公安局獲悉,兩男子找到一條生財之道實施敲詐後,被警方抓個正著。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我車子的後視鏡被人撬了,讓我給錢才告訴我。今年11月初開始,郫都區公安局紅光派出所陸續接到了群眾報警,經統計,約有10輛車主有此遭遇。
紅光派出所民警前往調查發現,每輛後視鏡被撬的車上,都留有一張紙條,上面寫著微信號和QQ號碼,還特別提醒:反光鏡加。有車主按照紙條上的號碼與其聯繫後,對方要求支付100元作為報酬,“轉款我就告訴你反光鏡在那裡。
根據這一線索,郫都區紅光派出所民警深夜設伏。11月26日凌晨,民警在郫都區紅光鎮學府街將兩名嫌疑人抓獲。經審訊,兩名犯罪嫌疑人為19歲的林某(四川自貢人)、20歲的林某(四川內江人),兩人交代了近期在紅光鎮街頭以撬走汽車後視鏡的方式對多名受害人實施敲詐勒索。目前,該案正在進一步審理中。
敲詐勒索罪是指以非法佔有為目的,對被害人使用威脅或要挾的方法,強行索要公私財物的行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刑法》第二百七十四條規定,敲詐勒索公私財物,數額較大或者多次敲詐勒索的,處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並處或者單處罰金;數額巨大或者有其他嚴重情節的,處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數額特別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別嚴重情節的,處十年以上有期徒刑,並處罰金。據了解,如果該案涉案金額達到一定數額,嫌疑人或這面臨刑事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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