視訊聊天室

「通姦除罪化」到底除什麼,律師、法官這麼看

「通姦除罪化」到底除什麼,律師、法官這麼看

司法改革國是會議第五分組決定廢除通姦罪,通姦除罪化,究竟是除掉什麼罪?

律師、法官這麼看「通姦除罪化」,中華民國刑法妨害婚姻及家庭罪中第239條(又稱通姦罪)明定:「有配偶而與人通姦者,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其相姦者亦同。」台灣是目前少數仍有通姦罪存在的國家。

通姦除罪化的議題在台灣早已不新鮮,社會普遍對通姦除罪化仍抱持負面觀感。

根據「刑法通姦罪修法方向之說明」中指出,通姦罪的立法目的是維護美滿婚姻生活、確保健全的一夫一妻家庭制度,並以保護社會善良風俗為最終目標。

但這並不代表配偶就此無法提告出軌的另一半,其實民法的第184條、第185條以及第195條都有針對侵權行為的規範,而通姦便是侵害配偶權。因此配偶仍可透過民法向通姦配偶與相姦者進行提告。

通姦罪若只停留在爭辯能否守護家庭價值,實在流於意識形態之爭。民眾應對通姦罪以及除罪化有更多的認識後,方能從多元的角度探討。未來同性婚姻進入法律後,將有助於社會重新審視婚姻與通姦罪的關係。

愛生活整合行銷經紀人


重要聲明:本網站是共同即時上載文章的方式運作,您即將訪問包含露骨內容(訪問您的網站)。如果您是監護人,您不會允許任何人受任何監護人訪問本網站或服務,如果您有阻止將孩子限制的內容顯示給您的孩子或人看。保護您的孩子內容,並通過來阻止本網站的方式。使用“使用接入網關訪問控制訪問”(RTA)網站標籤,更好地啟用了網關的過濾。


對所有文章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文章之言論只代表文章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由於本部落格受到「即時上載文章」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文章,若讀者發現有文章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有權刪除任何文章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文章,同時亦有不刪除文章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