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航空姐帶毒品」被陷害?查無指紋不起訴
去年5月20日,華航26歲林姓空姐在執勤返台時,行李內被海關查獲疑似毒品,隨即被依違反毒品危害防制條例送辦,林女也被停飛調查,林女喊冤是遭人設計陷害,桃園地檢署檢察官歷經半年調查,今天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由於林女曾多次被檢舉、行李經常被海關檢查,加上被搜出的毒品量少,且藏放的位置十分粗糙,檢方認為林女如知已被盯上,怎會以如此手法藏毒,毒品很有可能是他人所藏,且尿檢也無毒品反應,無積極證據證明林女有藏毒、吸毒,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
林女去年5月20日服勤歐洲航線,從荷蘭阿姆斯特丹返抵台灣,行李箱拉桿及內部夾層,被搜出2小包K他命(重1.12公克)及疑似大麻的煙草、捲菸(重0.34公克),被質疑她是從阿姆斯特丹「運毒」至台灣,隨即被移送桃園市調處、桃檢訊問,她在偵訊時不斷喊冤:「是被陷害的!」她稱,自己值勤返台時,經常被海關要求打開行李檢查,她怎麼可能還會把毒品藏在行李箱,且她根本沒有施用毒品的習慣,懷疑是有人故意將毒品藏在她的行李箱並檢舉。
檢方調查,林女確實經常被檢舉,從去年3月某次入境台灣時,在航班飛行過程,海關就接獲檢舉林女藏毒,林女已經有4、5次被抽查的紀錄;檢方調閱林女值勤航班、機場等監視器,沒有發現林女有藏毒的行為。
檢方指出,林女知道自己屢被檢舉、檢查行李箱,又怎麼會以如此粗糙的方式,將毒品藏放在行李箱,與常理不符,且5月被搜出的毒品看起來「已放很久」,量也非常的少,加上她的尿檢沒有驗出任何毒品反應,毒品也無採集到林女指紋,沒有積極證據證明林女有藏毒、吸毒,確實有被栽贓的可能,偵結予以不起訴處分;至於毒品究竟是誰藏放的,目前不得而知。
重要聲明:本網站是共同即時上載文章的方式運作,您即將訪問包含露骨內容(訪問您的網站)。如果您是監護人,您不會允許任何人受任何監護人訪問本網站或服務,如果您有阻止將孩子限制的內容顯示給您的孩子或人看。保護您的孩子內容,並通過來阻止本網站的方式。使用“使用接入網關訪問控制訪問”(RTA)網站標籤,更好地啟用了網關的過濾。
對所有文章的真實性、完整性及立場等,不負任何法律責任。而一切文章之言論只代表文章者個人意見,並非本網站之立場,用戶不應信賴內容,並應自行判斷內容之真實性。於有關情形下,用戶應尋求專業意見(如涉及醫療、法律或投資等問題)。由於本部落格受到「即時上載文章」運作方式所規限,故不能完全監察所有文章,若讀者發現有文章出現問題,請聯絡我們。有權刪除任何文章及拒絕任何人士上載文章,同時亦有不刪除文章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