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罵人價目表」是台灣網路上流傳的一種趣味性整理,列出各種罵人髒話可能涉及的法律責任及罰款,並非真正的官方規範。不過,常見的三字髒話,通常以動物、性器官、性行為或侮辱對方親屬為主,罵人確實可能構成公然侮辱罪或誹謗罪,甚至觸犯社會秩序維護法。
法院在審理相關案件時,會考慮多種因素,包括:雙方的社會及經濟地位、語言的嚴重性、影響範圍、當事人的態度等等...因此,「罵人價目表」只能作為參考,實際判決仍需綜合考量各種因素。最好的做法當然是避免口出惡言,理性溝通才是解決問題的關鍵!
這類的「罵人價目表」通常是根據過去的判例或個別裁罰案例整理出來的參考資訊,並不是法律上的硬性標準。

什麼是公然侮辱?
根據刑法第309條的規定:
第一項:單純的公然侮辱,處拘役或9,000元以下罰金。
第二項:若是以強暴方式犯本罪,則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15,000元以下罰金。
這裡的「強暴」並不限定於身體攻擊,也可能是強制性的侮辱行為,例如:
1.強行剝除他人衣物進行羞辱
2.強迫他人在公眾場合做出貶抑自身尊嚴的行為

而法院要判斷成不成罪,有幾個要件需要考量:
公開性
- 必須是在可能讓不特定多數人看到的場合,例如社群媒體、公開論壇、多人群組等。
- 但如果是私密訊息,則不構成公然侮辱罪。
侮辱的內容
- 侮辱必須是抽象的謾罵,如三字經、人身攻擊等,而非針對具體事件的指控(如指責對方出軌、不還錢)。
- 單純罵人是公然侮辱,但如果指控某件具體的事,可能涉及誹謗,而非侮辱。
對象的可識別性
- 不需要指名道姓,但需要能透過語言、文字、動作等方式讓人辨識出被罵的是誰。
加重情節
- 若採取「強暴手段」如撒冥紙、潑紅漆、潑糞等,則處罰會更嚴重。

罵人罰款價目表,髒話罰款大全?
1.幹:0萬元
2.更年期到了:2千
3.賤貨:3千
4.毋成囝:5千
5.米蟲:6千
6.王八蛋:1萬
7.不要臉的髒東西:2萬
8.你去吃屎啦:2萬5千
9.敗類:3萬
10.智障:5萬
11.賤人就是矯情:5萬
12.頭殼裝屎:5萬
13.30678:5萬元
14.白痴:5萬5千
15.下流:6萬
16.婊子:6萬
17.幹你娘:8萬
18.死番仔:10萬
19.人渣公務員:30萬
20.神經病:30萬
21.特殊性關係:依情況判定
0 留言